2011年10月09日上午2011-2012年度招标购煤招标小组在我校长安校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纪委、审计处、后勤集团、工会、财务处、国资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到会参加,会议审议通过2011-2012年度招标购煤标书内容,并由纪委和国资处通报了招标报名情况和报名公司的资质审核情况。标书内容如下:
一、标的名称:校区用煤招标
二、要求:
1、本次招标用煤产地为铜川、黄陵、彬县等地。
2、型煤要求:
雁塔校区(含北院)采暖面积13.8万平方米,供煤全年包死。
需用环保型煤5000吨,发热量5000大卡以上,其他相关指标都应符合环保局要求,如检查发现超标,相应后果由供煤方承担,供应全年的采暖(四个月)、开水、洗澡水、食堂用气。
锅炉型号:一台四吨蒸汽锅炉、一台六吨蒸汽锅炉、一台二吨蒸汽锅炉(南院用)
注:必要时二吨蒸汽锅炉同时启用,其他时间只运行四吨蒸汽锅炉或六吨蒸汽锅炉
一台二吨半热水锅炉(北院用)
3、混煤要求:
长安校区采暖面积23.9万平方米,供煤全年包死。
需用混煤5397吨,其中97吨为块煤,发热量5500大卡以上,硫分<0.7,灰分<15%,挥发分<30%,其他相关指标都应符合环保要求,如检查发现超标,相应后果由供煤方承担,供应全年的采暖(三个月)、开水、食堂用气和洗澡用水(交流中心)
锅炉型号:三台八吨热水锅炉(采暖)
一台六吨蒸汽锅炉,二台二吨蒸汽锅炉,一台二吨半茶水炉(生活)
注:长安校区东区可能会追加1500吨混煤,具体使用情况由实际需求决定,但价格要和此次招标价一致。
4、环保局等部门对供煤的检测费由供煤方承担。学校对供煤的检测,如检测合格,费用由学校承担,如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供煤方承担。
5、参标公司必须在招标前两天内将50万元保证金转入西安邮电学院财务处,否则取消参标资格。该保证金在供暖期结束后,根据供暖用煤的质量及供煤是否及时等相关情况退回。供暖用煤的质量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在供暖期内抽检1-2次,如有质量问题或未及时供煤,学校将对供煤公司进行处罚,每次扣除2万元保证金。如学校提出整改后,供煤质量仍存在严重问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西安邮电学院账户:户名 西安邮电学院
61001723700050000897 建行西安市八里村支行
6、付款方式:无任何预付款,供暖期结束后到9月份付合同额的20%;次年1月底之前付合同额的30%;剩余50%在次年9月底之前付清。发票要求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
7、为保证煤炭质量防止恶意砸价及围标现象发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监[2011]2号第十四条: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贯彻“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并采用综合评分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为两部分,总分以100分计算,分为报价分(60分)和综合项目分两部分(4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报价分占60分,以次低价为基准计算,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确定基准价,每吨报价以整数为基准,超过或低于基准价每一元扣除该项得分0.1分,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次数由学校招评标小组确定。
综合项目分占40分,具体分值如下:
1)信誉业绩分:近三年与西安高校签订的供煤合同,每份合同得2分,与我校签订的供煤合同,每份合同得3分,分值上限为25分。参标公司现场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资质分:①注册资金以500万元得1分为基准,每增加100万元加0.3分,分值上限为5分②五证齐全得2分,参加型煤投标的公司还必须有西安市环保局会员证及环保型煤备案登记证。
3)承诺分:①能承诺供煤产地为铜川、黄陵、彬县等地并达到学校指定用煤指标且保证可以及时供煤的得5分 ②完全接受学校招标要求的得3分。
8、招标结束后,招标结果将在网上公示三天。学校在公示期内将对中标公司现场提供的合同予以核实,如发现造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排分第二名的公司中标,以此类推。
9、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一旦确定,学校在合同期内将不予调价。
10、投标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及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联系人和投标人)
3)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地税税务登记证
4)煤炭经营许可证
5)近三年在西安大专院校供应采暖用煤的合同
6)供应型煤的公司还应提供西安市环保局会员证及环保型煤备案登记证。
以上各项证件及相关合同必须齐全且必须为原件,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四份且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11、投标书内容包含第一次报价单一份,并将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附后。投标书一式四份。
12、招标时希望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若出现恶意竞价、串通竞价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没收涉及单位的保证金。
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本标书最后一页空白处签写”同意以上所有招标要求”这句话并加盖公章并有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确认于投标现场交国资处,如未提交公司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另:该文件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