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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单位上报系(教研室)、实验室新旧名称对照表及资产重组明细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5] 阅读次数:[108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院教[2010]32号文件精神,我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置有较大变动,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帐物和归属地相符,特在20011年4月15日前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系(教研室)的名称及其资产明细进行调整,以便于各部门资产管理和满足学校更名大学的需要。请各部门按照上述文件中规定进行名称和资产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1、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文件先进行名称核对;

2、  根据国资处资产账务进行资产重新组合,填报《二级单位系(教研室)、实验室新旧名称变更表》;

3、  调整、变更完成后由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国资处。

注意事项:

1、  目前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请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网站中的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下载或直接到国资处进行数据拷贝;

2、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本次资产调整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教学副院长,本部门总资产管理员为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

相关表格下载:

1、  西安邮电学院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设置一览表(见院教[2010]32号文件)

2、  二级单位系(教研室)、实验室新旧名称变更表

3、  目前各二级学院机构名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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