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院教[2010]32号《关于我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设置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系)按照“西安邮电学院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设置一览表”为单位设置标准,认真清查、核对实验室名下资产(仪器设备、家具)信息,将现单位与设置单位的资产划拨情况表以书面形式上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便资产账务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报截至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请各二级学院(系)认真配合。
现单位资产信息请登陆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222.24.19.99:8880/)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