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接财务处通知,2011年财务预算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我处按照通知要求需统计各部门的一般设备费(即办公设备费)和家具费的预算,请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分两大类进行申报,在2010年11月15日前报国资处,我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以及财务处批准预算情况按需购置预算内的设备和家具。
未按要求申报预算的单位,2011年度不能申请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报送方式:
1、 电子文档通过梦龙平台直接发给史文娟;
2、 纸质文档加盖各部门公章后交到长安校区行政楼117室。
报送样表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