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27日,我校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集资款交费工作分别在新、老校区顺利开展,本次交费由财务处、国资处负责具体实施,在校领导的关怀下,圆满完成了对学校车位集资款、2007年1月23日后新进教职工的公寓及地下室集资款的收取工作,整个交费过程井然有序,广大教职工对本次交费的组织工作非常满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