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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注意事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7] 阅读次数:[1174]

根据学校要求,我校十层教学楼所有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出,请涉及到搬迁的单位,按照学校下发文件尽快组织搬迁,为了保证平安、顺利、快捷的完成此项工作,需搬迁的单位,请将搬迁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报国资处杨杰处,并注意以下事项:

1、搬家公司

搬家公司由学校招标小组招标确定,中标公司为:

西安好运搬家 刘勇 18991378369

丹鹤搬运公司 李鹤言 13991203210

搬运车次以搬家货运汽车的一次运载量为单位计算,如遇楼层间搬迁距离近无需用车的情况,人工搬运量达到一车搬运装载量时以一车次计算。装车饱满度需得到校内各部门承办人认可,搬迁确认单请校内各部门在学校办公系统下载打印。

国资处联系人员:杨杰  88166068 13649296564;吕朝军88166117 13709245305 

2、组织搬迁

十层楼搬向图书馆:图书馆房屋已经腾空,请搬向图书馆的各单位及时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认真组织,加强落实,专人负责。

行政楼、十八层楼、十层楼搬向科技公寓(招待所):科技公寓已经腾空,请搬向科技公寓的各单位及时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认真组织,加强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楼、十八层楼搬迁单位在搬迁完成后,及时将钥匙交给国资处杨杰处,以便发给需要迁入的单位。

十层楼搬向行政楼: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

十层楼搬向十八层楼: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所分房屋的钥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

老校区搬向新校区:请及时组织人员,尽快落实搬迁方案,报杨杰处备案,搬迁必须有人押车,途中注意安全。

各部门自行监督搬家公司的装车饱满程度,确保节约,负责各自的人员、财产安全,国资处将专人负责,现场办公。各单位在搬迁完成后,认真填写搬运详单,由各单位主管和承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份交国资处,一份各单位自己保存(以便国资处核对),一份交搬迁公司,下学期开学后经国资处确认后一并报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

3、搬迁过程中必须保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要求将原防盗门、空调、设备、家具等国有资产统一搬迁到新分配房间,如存在不匹配等问题,请与国资处联系,由国资处统一调配解决。

4、房间粉刷按照学校要求,报国资处审核后,由后勤集团组织实施。

5、老校区十层楼的搬迁结束后,将房间钥匙交国资处杨杰。

6、原科技公寓的所有资产由后勤集团自行保管,所有需腾空教室(多媒体教室除外)的课桌椅由教室管理科妥善保管。

7、需改造的强电由动力科配合解决,弱电由使用部门自行解决。

本次搬迁任务繁重,环环相扣,请大家从大局出发,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搬迁工作。

国资处

2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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