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我校十层教学楼所有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出,请涉及到搬迁的单位,按照学校下发文件尽快组织搬迁,为了保证平安、顺利、快捷的完成此项工作,需搬迁的单位,请将搬迁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报国资处杨杰处,并注意以下事项:
1、搬家公司
搬家公司由学校招标小组招标确定,中标公司为:
①西安好运搬家 刘勇 18991378369
②丹鹤搬运公司 李鹤言 13991203210
搬运车次以搬家货运汽车的一次运载量为单位计算,如遇楼层间搬迁距离近无需用车的情况,人工搬运量达到一车搬运装载量时以一车次计算。装车饱满度需得到校内各部门承办人认可,搬迁确认单请校内各部门在学校办公系统下载打印。
④国资处联系人员:杨杰 88166068 13649296564;吕朝军88166117 13709245305 。
2、组织搬迁
①十层楼搬向图书馆:图书馆房屋已经腾空,请搬向图书馆的各单位及时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认真组织,加强落实,专人负责。
②行政楼、十八层楼、十层楼搬向科技公寓(招待所):科技公寓已经腾空,请搬向科技公寓的各单位及时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认真组织,加强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楼、十八层楼搬迁单位在搬迁完成后,及时将钥匙交给国资处杨杰处,以便发给需要迁入的单位。
③十层楼搬向行政楼: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钥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
④十层楼搬向十八层楼:在国资处杨杰处领取所分房屋的钥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
⑤老校区搬向新校区:请及时组织人员,尽快落实搬迁方案,报杨杰处备案,搬迁必须有人押车,途中注意安全。
各部门自行监督搬家公司的装车饱满程度,确保节约,负责各自的人员、财产安全,国资处将专人负责,现场办公。各单位在搬迁完成后,认真填写搬运详单,由各单位主管和承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份交国资处,一份各单位自己保存(以便国资处核对),一份交搬迁公司,下学期开学后经国资处确认后一并报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
3、搬迁过程中必须保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要求将原防盗门、空调、设备、家具等国有资产统一搬迁到新分配房间,如存在不匹配等问题,请与国资处联系,由国资处统一调配解决。
4、房间粉刷按照学校要求,报国资处审核后,由后勤集团组织实施。
5、老校区十层楼的搬迁结束后,将房间钥匙交国资处杨杰。
6、原科技公寓的所有资产由后勤集团自行保管,所有需腾空教室(多媒体教室除外)的课桌椅由教室管理科妥善保管。
7、需改造的强电由动力科配合解决,弱电由使用部门自行解决。
本次搬迁任务繁重,环环相扣,请大家从大局出发,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搬迁工作。
国资处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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