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的落实我校的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学校有关精神及校领导指示,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次清查工作:
1、行政单位由本部门自行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次清查的资产管理员。
2、各二级学院本次清查的总资产管理员由本学院的办公室主任担任,实验室资产管理员由实验室主任担任,教研室资产管理员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3、资产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①核对资产;②落实资产标签粘贴情况;③协调相关科室及人员。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快速、准确进行,请以上人员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配合国资处的清查工作,并给与大力支持。
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国资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