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有关精神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我处定于5月20日开始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清查依据为截至目前所有在账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车辆及公用设施等(图书除外),各部门具体清查时间将提前通知,请予以配合。
另外,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快速、准确进行,请各部门在以前清查的基础上将未贴资产标签的资产补贴标签(2010年度新购资产除外),以便清查工作的开展。
特此通知。
国资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