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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入库补充要点

1.新入职教职工报到携带《职工工作调动通知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添加信息,并提供个人五位工资代码及具体所在系部信息,因信息提供不全未能当场办理的,需携带本部门(学院)开具的信息证明录入系统

2.为保护我校教职工资产安全,入库单需教师本人签名,禁止学生代签或让学生做为领料人、使用人签字。老师因出差等事由委托学生代办时,需提供老师手签的授权委托书,及老师和被委托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各部门、各学院如有人员调动及变动时,需由原单位提供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变动清单,调动的老师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及时提醒原部门提供变动人员清单,杜绝账随人走的情况。

4.科研类采购1万(含)-10仪器设备等,入库时需提供科技处盖章的询价单,科研类采购10及以上仪器设备等需提供中标通知函

非科研类采购1万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等,需提供招标会议纪要或中标通知函。

5. 资产分类:期刊、报纸录入材料,并提供订阅清单。

图书单次发票金额1500元以上,且图书归属部门所有的,录入固定资产,录入图书固定资产时,需要在卡片备注处,详细记录图书明细(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新建卡片页面最下方备注栏内,录入图书名称、数量和单价等信息);图书单次发票金额1500元以上,但因培训、学习等原因图书分发,不归属部门所有的,录入材料,同时需所在部门或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及盖章。

6.在建工程类、房屋装修类耗材根据合同明确方式(是否包料)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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