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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7] 阅读次数:[1171]

我校保卫处消防器材维修项目需要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 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 经营范围:消防器材维修、销售。

3. 执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和一证有效资质。

4. 省消防产品设施质量监督检测站下发的消防器材维修检验报告。

5. 省消协下发的消防器材维修人员上岗资格证(5人以上)。

6. 近三年在高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维修消防器材业绩。

请符合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携带法人授权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来学校报名。我校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截止时间:2016111116:00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117

联系人及电话:吕老师     88166117

国资处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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