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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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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值耐用品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买好、管好、用好低值耐用品是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各使用单位的重要职责。为了加强我校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保证校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低值耐用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下),500元以上(含500元)能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各类机电、仪器设备。
  二、低值耐用品与固定资产同等重要,应严格管理。学校在经费预算和拨款时要与固定资产设备经费分别下达和核算,以确保教学需要。
  三、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申购低值耐用品应先到实验室管理科办理与申购固定资产同样的手续。手续齐全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按照《西安邮电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验收、报账。
  四、低值耐用品建立设备账单一式三张,其中一张存校级管理部门,一张存学院(部、中心)管理部门,另一张存实验室。
  五、校级管理部门及学院(部、中心)管理部门应建立低值耐用品计算机账目管理。实验室应设专人负责做好低值耐用品日常管理和使用,还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有计划地、定期地进行账、物核对工作,保证账、物一致。低值耐用品借出,必须有借用手续。
  六、低值耐用品其它条款均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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